近日,針對網絡反映的“全國第二屆大學生書法篆刻作品展”部分入展作品涉嫌抄襲、臨摹等違規問題,中國書協組織專家對存疑作品進行了現場比對,并于12月8日組織部分作者在北京進行了現場考核。經專家組認真比對、充分討論并投票表決,認為:入展作品《浣溪沙·三月和風滿上林等》《苦瓜和尚語錄》《蘭亭詩六首·其三》《萬山潭作等》《騰蛟嘯虎聯》的作者均有一定的創作水平,但入展作品與舉報中所舉被抄襲作品相比對,內容、形式、風格及筆墨多有雷同,性質仍屬臨摹或抄襲。依據《全國第二屆大學生書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啟事》中的有關規定(“書寫古代碑帖集字、集聯,及已在公開出版物發表的古今作品,視為臨摹,不予入選”),中國書協決定取消以上5件入展作品作者的入展資格。入展作品《書侍其瑛筆》的作者缺席面試,按規定視為其自動放棄,入展資格亦予取消。
此外,結合近期“全國第四屆青年書法篆刻作品展”“全國第八屆楹聯書法作品展”“全國第四屆草書作品展”“全國第四屆隸書作品展”“全國第二屆行書作品展”等展覽的舉報情況,中國書協對相關入展作品進行了現場比對,并組織部分作者面試考核。綜合現場比對和考核結果,專家組認為:以下作品作者具備一定的創作水平,但入展作品與舉報中所舉被抄襲作品的結構、內容及筆墨多有雷同,性質仍屬臨摹或抄襲。依據《征稿啟事》中抄襲臨摹的相關規定,決定取消以下作品創作者入展資格:
1、全國第四屆青年書法篆刻作品展:《菜根譚節錄》(行書),p282。
2、全國第四屆草書作品展:《王安石悟真院等》(草書),p43。
3、全國第八屆楹聯書法作品展:《創千古作不朽聯》(行書),p209。
4、全國第四屆隸書作品展:《四方幽處聯》(隸書),p153。
5、全國第二屆行書作品展:《杜甫詩錄》(行書),p63。
以上情況及處理意見以本次中國書協官網發布為準,中國書協已將相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團體會員單位。中國書協對于抄襲、代筆等違規現象的舉報長期有效。
在此,中國書協衷心感謝廣大書家和書法愛好者對展覽工作的監督、建議,并致以誠摯的敬意。我們將進一步完善評審辦法、細化評審流程。希望廣大書家和書法愛好者繼續對我們的工作給予監督和支持;同時也希望廣大投稿作者認真閱讀《征稿啟事》,嚴格遵守學術規范;讓我們一起努力,合力維護展覽的權威性、嚴肅性和公正性,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展覽環境。
中國書法家協會
2019年1月3日